法治零距离讯 2025年3月20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合肥市包河区人民兄弟电线电缆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11MA2NDQ5Y37)因销售伪造厂名、厂址及冒用认证标志的电线电缆,被依法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没款共计3771元。
违法事实曝光
经查,该经营部销售的电线电缆存在伪造生产企业厂名、厂址及冒用质量认证标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厂名、厂址”及第三十八条“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的规定。其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存在严重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行政处罚结果
依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三章【70】条规定,因当事人同时违反多项《产品质量法》规定且冒用强制性质量标志,符合从重处罚情形,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处罚:
没收违法销售的电线电缆31卷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整
处以罚款人民币3731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3771元,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
监管聚焦产品质量安全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电线电缆是关乎民生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的重点产品。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伪造标识等违法行为。本案中,涉事经营部冒用认证标志的行为不仅欺骗消费者,还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行业警示与消费提示
市场监管部门警示相关经营者:
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销售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严禁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质量认证标志;
自觉抵制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违法行为,维护行业信誉。
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醒
选购电线电缆时,应查看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
留存购买凭证,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拨打热线投诉维权。
目前,该案违法商品已依法没收,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