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法院宣判一起高空抛物案 情侣争吵泄愤抛物被判刑​ 来源:法治零距离 时间:2025-05-19 浏览:

  法治零距离讯   一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因感情纠纷情绪失控,竟在居民楼15层高空抛掷十余件物品,导致车辆受损。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垦区人民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对二人作出判决。该案再次敲响“头顶安全”的法治警钟。

  ​​凌晨争吵竟成“抛物噩梦”​​

  2024年2月12日凌晨2时许,三坪农场某小区15楼住户李某与未婚妻张某因婚事安排激烈争执。情绪激动的李某随手将铁制水壶、保温桶、瓷盘等重物抛向窗外,张某见状亦将梳妆台上的瓶罐接连扔下。10分钟内,二人共7次抛掷物品,覆盖单元楼前停车位及绿化带区域。其中,一辆停放在楼下的车辆被坠落物品砸中,车身及玻璃严重受损,经鉴定损失达3680元。

  ​​“发泄情绪”背后的法律代价​​

  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某、张某抛掷物品包含金属制品及易碎品,所处楼层高度达15层,坠落物品冲击力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行为已符合《刑法》高空抛物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高空抛物行为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害,只要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性,即可能构成犯罪。

  ​​判决警示:莫让冲动触犯法律红线​​

  5月16日,三坪垦区法院公开宣判此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2000元。主审法官指出:“高空抛物入刑后,此类案件量刑既考量实际损害后果,更注重行为本身的危险性。情侣间因琐事泄愤抛物,不仅毁坏财物,更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法律延伸:高空抛物罪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最高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抛物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则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2023年长春“高空抛砖致死案”中,被告人周某因故意抛物致人死亡,被核准死刑,成为典型案例。

  ​​法官呼吁:文明化解矛盾,守护“头顶安全”​​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公众,情感纠纷应通过理性沟通或法律途径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近年来,兵团法院通过“巡回审判进社区”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2024年已审理高空抛物案件12起,其中9成为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发。法院将持续严惩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推动形成“不敢抛、不能抛”的社会共识。

  ​​(本文案涉人物均为化名,本文信息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