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零距离讯 2025 年 4 月 25 日,近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跨省制售假冒品牌白酒案件,被告人黄某某、曹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3 万元、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6 万元。此案系海西州近年来破获的典型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超 15 万元,查获假冒白酒 528 瓶,斩断了一条横跨青海、甘肃等地的 “产供销” 黑色产业链。
一、犯罪链条:出租屋灌装到超市销售的利益网2019 年至 2022 年间,黄某某在甘肃省酒泉市某出租屋内,通过低价采购散装白酒、回收品牌酒瓶及包装材料,私自灌装生产假冒 “五粮液”“剑南春”“洋河” 等知名品牌白酒。其通过中间商贺某(另案处理)以物流方式将假酒销往青海海西州茫崖市,再由曹某某在其经营的烟酒超市对外销售,形成 “生产 - 物流 - 零售” 的完整链条。
犯罪特征:
低成本高利润:黄某某以每瓶不足 10 元的成本灌装假酒,通过贺某加价至 20-30 元,最终以正品价格的 50%-70% 流入市场,非法获利超 10 万元。
隐蔽性强:黄某某采用 “小作坊式” 生产,每次仅灌装数百瓶,通过不同物流公司分散发货;曹某某则利用熟人关系定向销售,规避监管。
危害严重:查获的假酒经专业鉴定,甲醇含量超标 3 倍,长期饮用可能导致失明甚至死亡。
二、警方行动:从线索摸排到全链条打击2023 年 7 月,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通过以下措施展开侦查:
源头追踪:调取曹某某店内监控及销售记录,锁定其进货渠道指向甘肃酒泉。
跨省协作:联合酒泉市警方对黄某某的制假窝点实施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灌装设备、假冒商标标识及未售出假酒 200 余瓶。
资金穿透:冻结涉案账户资金 8.6 万元,查明黄某某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转移赃款 4.2 万元。
证据固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查获的 528 瓶假酒逐一鉴定,形成完整的司法鉴定报告。
案件突破点:
中间商贺某供述其通过 “蚂蚁搬家” 方式,将假酒拆解为 “配件” 和 “酒体” 分箱运输,规避物流安检。
曹某某的销售记录显示,其客户主要为当地餐馆、婚宴承办方,部分假酒流入周边县市。
三、法律定性与典型意义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及司法解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为销售金额 5 万元以上。本案中,黄某某销售金额达 10.5 万元,曹某某达 5.37 万元,均构成犯罪。法院结合两人认罪态度及退赔情况,依法作出缓刑判决。
典型意义:
全链条打击:此案不仅查处终端销售者,更溯源至生产源头,彻底摧毁犯罪网络。
行刑衔接: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同步对涉案商铺、物流公司开展行政调查,吊销曹某某营业执照。
社会警示:法院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判等方式,向公众揭露假酒制售黑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民生关切与风险防范消费者风险:
健康隐患:假酒中常含有工业酒精、甜味剂等非法添加剂,可能引发急性中毒或慢性疾病。
经济损失:正品白酒市场价格被扰乱,消费者以高价购买到劣质产品。
民警支招:
青海省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昂欠提示:
购买渠道:选择官方授权经销商,查验商品防伪标识及进货凭证。
价格警惕:若某品牌白酒售价显著低于市场价,需谨慎购买。
维权途径:保留购物发票、包装等证据,通过 12315 平台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青海打假态势与司法创新省内典型案例:
2021 年西宁市 “7・31” 制售假酒案,涉案金额 3000 余万元,28 名被告人均获刑,21 案达成民事公益诉讼调解,追缴赔偿金 4215 万元。
2023 年格尔木市破获特大假酒案,查获假冒白酒 210 箱,涉案金额 60 万元,犯罪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司法创新:
青海省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推行 “刑事 + 民事公益诉讼” 模式,对制假售假者同时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实现 “惩罚性赔偿” 震慑。
结语:
本案的审结彰显了青海司法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零容忍” 的态度。随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的深入实施,类似 “产供销” 黑链将面临更严厉的打击。消费者需增强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 “舌尖上的安全”。
(本文案例信息综合自青海省司法厅、中国警察网及澎湃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