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德江县合兴司法所“五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构建 来源:法治零距离 时间:2025-05-09 浏览:

  法治零距离讯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法治作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合兴司法所立足辖区实际,创新构建“五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将法治元素深度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能,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一、强化法治宣传,筑牢乡村法治思想根基

  法治意识的提升是乡村法治建设的前提。合兴司法所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针对乡村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化普法。利用农闲时节、集市等人员集中的时机,组织“法律赶大集”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村民普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走进乡村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生动有趣的形式,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让法治种子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建乡村法治宣传微信群、抖音号等,定期推送法治案例、法律解读短视频,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

       二、优化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治保障水平

  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合兴司法所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乡村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安排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坐班,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针对经济困难的村民和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受理程序,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从村干部、村民代表、乡贤等群体中选拔培养“法律明白人”,通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其成为乡村法律宣传的“小喇叭”、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群众依法维权的“引路人”,有效提升乡村自我法律服务能力。

       三、创新调解机制,构建乡村和谐稳定环境

  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是乡村和谐稳定的关键。合兴司法所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织密矛盾纠纷调解网络。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老党员、乡贤等组成的乡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他们熟悉乡情民意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针对乡村常见的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既注重依法调解,又充分考虑乡村人情风俗。同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相应的化解措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切实维护乡村社会稳定。

       四、推进依法治理,规范乡村治理运行秩序

  依法治理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合兴司法所指导乡村完善村规民约,将法律规定与乡村实际相结合,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内容更加合法、合理、合规,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规范村民行为、维护乡村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村级事务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依法依规进行。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村级事务决策机制,在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前,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违法违规决策行为,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升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加强法治监督,保障乡村治理依法依规

  有效的法治监督是乡村治理体系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合兴司法所建立健全乡村法治监督机制,成立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组成的法治监督小组,对乡村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村级事务公开、民主决策、法律服务落实等情况,确保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村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以监督促落实,以监督促提升,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合兴司法所通过构建“五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依法治理和法治监督的有机融合,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未来,合兴司法所将继续深化“五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贡献更多法治力量,让法治之花在乡村大地绚丽绽放,结出乡村振兴的丰硕果实。(来源:法治网)